青年基本法草案通過行政院會 每4年擬定政策白皮書

教育部表示,爲確保法案順利通過,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進行溝通,儘早完成立法程序,迴應各界的期待。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青年基本法」草案,教育部表示,本次法案共28條,所稱青年爲18歲至35歲,除整合青年相關政策,也法制化相關事務的推動,以保障青年權益,期盼透過該項立法,建構更多面向的社會公共支持體系,促進青年多元發展。

青年基本法草案通過行政院會,教育部表示,青年是促進社會進步、經濟繁榮及科技創新之關鍵動力,政府應協助青年實現個人之尊嚴及價值,保障其經營幸福生活,確保社會參與等權利。「青年基本法」草案將建構統合性規範,透過制度化保障,以促進青年健全、多元及全面性發展,期使青年能與其他世代共同肩負起促進社會和諧、進步的責任。

教育部說明法案重點,首先,青年基本法所稱青年爲18歲至35歲,另考量各項青年政策或計劃其適用年齡範圍從15至45歲都有,亦明定其他法令就青年年齡之範圍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再者,教育部說,青年基本法也明定,面對未來的時代,政府應採取具體措施,保障青年享有未來社會及環境之永續、學習及受教育權利、就業及職涯發展、創新及創業、在地支持系統、居住權益及友善育兒環境、身心健康、友善平權環境、參與運動及技能發展、享有藝文教育、參與各項文化藝術活動之機會、達成經濟獨立、培養金融素養、促進青年公共參與、協助以青年爲主體之非營利組織及團體之發展、鼓勵青年參與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數位社會,享有學習新興科技機會等,全面向照顧青年。

青年基本法並要求各級政府建立青年事務行政體系,使各級政府有效推動青年事務相關政策、法規、計劃及各項工作。且每4年擬訂青年政策白皮書,建立青年相關政策的施政依據及指導原則。同時,行政院及地方政府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審議、協調、推動及督導青年相關事務。

教育部表示,爲確保法案順利通過,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進行溝通,儘早完成立法程序,迴應各界的期待。政府也將持續透過各項政策,建立社會公共支持體系,支持青年多元發展,讓青年在全球公民社會中扮演更積極角色,共同成就更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