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青年基本法草案將出爐 每4年須制定政策白皮書

行政院會明擬拍板「青年基本法」草案,草案明定青年定義爲18歲至35歲,要求政府應建立青年參與機制、鼓勵青年返鄉、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條文中亦規範政府每4年須擬定青年政策白皮書,未來行政院長也將親自召集學者、部會與青年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透過提高決策層級,落實「青年主流化」。

「青年基本法」自2017年提出討論至今,教育部草案版本經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會協調,現已完成預告程序,預計明天通過行政院會,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說明,新政府重視青年議題,今年已推出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協助青年赴海外交流的海外翱翔組吸引4184人報名,高中生佔1523人、18歲至30歲佔2661人,最後錄取613人,競爭激烈,開放自由提案的圓夢工廠組共269人申請,錄取54人,預估後續申請人數還會上漲。

史哲表示,青年議題已成各縣市施政主流,據統計,已有10個縣市將青年事務列爲一級單位,比如六都中就有四都成立青年局,另有8個縣市設立二級單位,且幾乎所有縣市都設置青年事務委員會或青年諮詢委員會,中央政府擬定的「青年基本法」,也是迴應「青年主流化」議題,揭櫫當今社會對青年世代的重要價值。

根據「青年基本法」草案,青年定義爲18歲以上、35歲以下,若各部會、直轄市青年政策、計劃因不同實際需求,可調整青年年齡範圍,草案也揭示政府制定政策、法規及計劃時,應鼓勵青年參與,建立青年參與機制。

史哲說,草案將支持青年返鄉納入,是很新的價值,也特別將青年世代特別重視的預防藥物濫用、心理諮商一併入法,因應數位時代可能出現的問題,包括防治數位暴力、數位詐騙、數位素養亦入列,並規範政府應協助以青年爲主體的非營利組織及團體發展。

草案中亦規範政府應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及政策願景,每4年擬訂青年政策白皮書,並要求行政院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由行政院院長召集學者專家、機關首長及青年代表組成,審議、協調、推動及督導相關事務。

由於行政院當前已設立青年諮詢委員會,未來是否轉型青年事務發展會報,史哲則稱「不必然需要」。他說,青年諮詢委員會由青年組成,屬諮詢建議層次,青年事務發展會報則涉及行政決策層次,能確保政府行動與政策白皮書相互輝映落實。

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左)與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右)一起出席談《青年基本法》,鼓勵青年參與。記者蘇健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