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推兒童托育服務專法 盼社安網不漏接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她的版本參照幼照法,嚴格審認托育服務人員資格,建立有效監管機制。圖/王育敏辦公室提供

兒虐事件頻傳,每每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何欣純等人推動「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立法,希望能完善托育服務的管理機制,避免兒童被社安網漏接。王育敏表示,她的版本參照幼照法,嚴格審認托育服務人員資格,建立有效監管機制。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日前也曾公開表示,衛福部正在擬定「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預期本會期送至立法院審查。

王育敏表示,目前幼兒照顧和教育是由兩個不同的部會負責,未滿2歲的孩子由衛福部管理,並依據「兒少權法」主要提供以照顧和保育爲主的托育服務;而2歲以上到未滿6歲的孩子則歸教育部管,依據「幼照法」提供結合教育與照顧的教保服務。

王育敏指出,近期兒虐事件未妥處頻傳,就是因爲兒虐事件究竟應由衛福部或教育部管轄,界線模糊難以劃清,尤其是兒童滿2歲仍選擇繼續受託的情形,因此本次提出兒童托育專法,可以根本性處理主管機關權責不清的問題,且將兒童托育從兒少權法及相關法令中獨立出來,一目瞭然。

王育敏提到,兒童托育方式日趨多樣化,現行法令僅規範居家式及機構式兩大類別,已不符合實際社會需求,且兒少權法主要事涉兒童及少年業務,對於居家式托育服務的規範僅5條條文,輔導與管理機制雖系訂定於授權辦法,仍有待提升法令位階予以強化。

談及專法草案內容,王育敏說,實務經常發生2到3歲幼兒難以覓得幼兒園之情形,家長苦尋幼幼班不得,若爲無後援之家長,則必須臨時找尋其他暫時照顧幼兒之方式,所以她在專法草案中明定,縣市主管機關於兒童滿2歲前三個月,提供家長轉至教保服務機構之協助,避免兒童被社安網漏接。

王育敏指出,草案要求托育機構及互助式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將影像儲存至雲端系統。另外,草案也將吹哨者保護條款入法,以避免托育人員依法通報,事後卻遭負責人不利處分,影響其工作權,明定僱主不得對於該揭弊者爲任何職務上不當之不利處分,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