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完錢再摸食物」最重罰2億引反彈 邱泰源:先以輔導優先

▲衛福部部長邱泰源。(圖/記者趙於婷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食安事件頻傳,食藥署昨日發佈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把外送納管之外,也明訂攤販不能碰完錢再處理食物,相關規定也引發小吃攤業者反彈。對此,衛福部部長邱泰源今表示,現在是以「輔導」爲主。至於是否會執行專案稽查,他則表示,現在還在研議中,會以輔導優先。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適用對象由製造業擴大爲所有食品業者,此次修正增訂外送平臺業提供食品外送服務,外送員及外送食品過程,應遵循之衛生管理規定。而在許多攤商常見的找完錢又繼續處理食物的現象,此次修正內容也規定,從業人員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有污染之虞物品。

食藥署表示,發佈修正同時即起上路,如發現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不過新規定一出,就引發不少小吃攤販反彈,認爲小本生意沒辦法找專門的人收錢。邱泰源今日迴應,主要目的是希望所有人一起努力把食品衛生做好,現在是以「輔導」爲主,請大家安心,至於專案稽查還在研議中,會先以輔導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