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攤商「摸錢再摸食物」罰6萬惹議 衛福部長:先輔導

藥署發佈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要求在現場製作食品的從業人員,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碰到金錢、垃圾等可能污染的物品,否則可依法裁處。(杜宜諳攝)

衛福部食藥署昨天祭出新規,要求食品從業人員不得「摸完錢又摸食物」,如有違反且未限期改正,可開罰6萬元起跳。但不少小吃攤商都是一人作業,對於高額罰鍰感到無奈。衛福部長邱泰源今天表示,「完全瞭解小吃店的辛苦,一定是輔導先行」,請大家安心,不會影響現況多少,希望在找錢過程多注意一下。

衛福部4日發佈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增訂多項規範,其中針對調理即食食品從業人員,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有污染之虞的物品。主計總處統計,全臺攤販過半都是小吃、食品及飲料業者,數量達12.5萬攤。但不少小吃攤都是一人作業,如何落實規範是一大難題。

食藥署祭出新規,要求食品從業人員不得「摸完錢又摸食物」,如有違反且未限期改正,可開罰6萬元起跳。衛福部長邱泰源受訪時兩度強調「請大家安心」,希望在賣東西、找錢過程多注意一下,剛開始都會以輔導優先。(姚志平攝)

邱泰源今天(5)赴財政委員會備詢,會前受訪時兩度強調「請大家安心」,這是全國一起努力把食品衛生慢慢往前,大家一起來努力,剛開始都會以輔導優先;希望在賣東西、找錢過程多注意一下,慢慢讓臺灣食品衛生往前邁進,「不會影響現況多少,只是稍微注意一下。」

立委林德福詢問,該新規有無宣導期?有無徵詢過相關職業公會的意見?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都有經過相關預告程序,收到意見後都有做迴應。林德福指出,很多攤商攤販只有一個人,事前溝通很重要,不是反對,但這是現實問題,應該做一些告示提醒找錢要洗手,但問題是一定要有緩衝期,不然這不是正道。

立委賴士葆也表示,錢是病毒傳遞的媒介,但需要再宣導,已經有人在抱怨了,罰則6萬元起跳很高。邱泰源表示,「我也是來自鄉下基層,我也瞭解這樣的文化」,但食安還是要共同一步一步往前走,完全瞭解小吃店的辛苦,一定是輔導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