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稅務員輔導報稅 送「小禮物」被罰8萬元

臺北地檢署

北市某室內裝修工作室王姓負責人,因去年未申報1至2月銷售額及統一發票明細表,被稅務員催辦,王男到稽徵所接受稅務員輔導填寫後,爲感謝稅務員的幫忙,贈送「小禮物」給對方,稅務員發現「小禮物」爲市價約1萬元的二手愛馬仕皮夾,送交政風室處理,廉政署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送辦,臺北地檢署因王認罪,且犯罪情節輕微,今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命王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檢方調查,王男是北市中山區某室內裝修工作室負責人,因去年工作室成立後,未依規定申報去年1至2月銷售額及統一發票明細表,被柯姓稅務員催辦,去年4月12日下午,王男到國稅局稽徵所接受柯姓稅務員輔導填寫。

王男在準備離去前,將裝有市價約1萬元的二手愛馬仕皮夾的紙袋,置於柯的櫃檯上,並向柯表示「謝謝你教我完成及幫忙很感謝,我有個小禮物要送你」,柯打開紙袋發現皮夾,即將皮夾轉送政風室處理,廉政署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送辦。

檢察官考量王認罪,且犯罪情節輕微,今給予王緩起訴處分1年,命王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