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很髒摸完碰食物 小吃攤最少罰6萬

食藥署祭出新規,要求小吃攤等食品從業人員不得「摸完錢又接觸食物」,違者罰款6萬元起跳。(杜宜諳攝)

爲強化食安,衛福部食藥署祭出新規,要求食品從業人員不得「摸完錢又摸食物」,並首度規範食品外送平臺業者,明訂外送員不可吸菸、嚼檳榔或口香糖。所有食品業者無論規模大小都須遵守,如有違反且未限期改正,可開罰至少6萬元、最高2億元。民衆如發現有違反情形,可向衛生單位檢舉。

食藥署4日發佈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增訂多項規範,其中針對調理即食食品從業人員,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有污染之虞的物品。食藥署食品組組長劉芳銘說,業者應有明確的觀念,髒的、要丟棄的東西,都有污染風險。

臺灣是「小吃王國」,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全臺攤販過半都是小吃、食品及飲料業者,數量達12.5萬攤。但不少小吃攤都是一人作業,如何落實規範是一大難題。有攤商無奈表示,一個人又要收錢又要切、又要煮,不可能隨時去洗手,若被罰6萬元,等於白做了,好無奈;但最高罰到2億元,大砲打小鳥,是太誇張了。

之所以最高罰到2億元,劉芳銘表示,《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無論規模大小,都應實施GHP,若有違反,可命其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可裁處6萬到2億元罰鍰。

近年食品外送當道,這次GHP修正首度針對平臺業者祭出規範,包括外送員不可以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等污染食品行爲;外送箱須具密封保溫效果;運送過程中外送食品應完整包覆。

外送員阿誠認爲,衛福部新增規定無可厚非,這好比廚師邊嚼口香糖邊炒菜,服務員邊嚼口香糖邊送餐,會影響顧客的觀感與食慾,新規定可能與過去的外送糾紛有關,例如有人把菸頭、嚼食後的口香糖塞進餐盒等行爲。

食藥署對冷凍及冷藏運輸業者也新增規範,包括每日須抽測車廂體或容器內環境溫度,並做成紀錄;冷凍食品車環境溫度不得高於攝氏負12度,冷藏車不得高於攝氏7度;運輸用車輛及容器應定期清理,不得有結霜或結露現象。

Uber Eats則迴應,平臺很重視食品安全,對新增的外送服務衛生管理規定,均已落實在平臺的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課程,避免食品受日曬、雨淋或劇烈溫溼度變化影響等。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若民衆檢舉食安事件屬實,各縣市政府得將罰鍰實收金額的2到5成作爲檢舉人的獎金,亦針對「吹哨者」祭出獎勵,現職或離職員工檢舉違法業主,額外發給最高400萬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