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購物平臺標示不清陷阱多 消費者成冤大頭
立法委員李坤城近日接獲民衆陳情,表示在使用酷澎購物後,在未加入WOW會員的情況下,直到收到帳單才知道,竟然被自動扣了會員費59元。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委員李坤城近日接獲民衆陳情,表示在使用酷澎購物後,在未加入WOW會員的情況下,直到收到帳單才知道,竟然被自動扣了會員費59元;另有民衆在一個月試用期結束前,用app取消,本以爲已經取消成功,也跟客服聯絡過了,結果還是收到扣款帳單;也有民衆在試用期結束後,收到帳單被扣59元,才發現自己忘了取消會員,但要取消訂閱的手續很繁瑣,會被一直被引導到繼續訂閱。
陳情人表示,在結帳頁面上就會引導你使用 WOW無條件免運,但事實上並非無條件而是月繳59元,介面雖有提及「月費$59查看會員條款」,但文字比例甚小,甚至平臺已預設勾選「同意加入」,若一時不察,消費者很容易誤以爲這只是一次性的優惠選項,結果在未察覺的情況下被收取會員費。以上情況,都讓陳情人懷疑酷澎是否有「變相強制收費」、「被迫自動續訂」、「取消程序複雜」等問題。
爲此,李坤城委員邀集數位發展部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共同召開「購物平臺標示不清陷阱多 消費者變冤大頭」記者會,李坤城表示,第一,請數發部及消保處查明,爲什麼會有消費者在未加入WOW會員的情況下,卻收到扣款帳單,還要消費者主動聯絡客服才能歸還59元,此情況有無違反相關規定?第二,此類電商平臺,已訂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予以規範,建議電商平臺主管機關數發部就訂閱制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自動續約、簡單取消訂閱及後續退費機制等),應比照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載明「業者不得事先定屆居期自動續約不另通知消費者或類此字樣」,意即購物平臺在其所謂的試用期結束後,不應視爲自動續約,須明確告知消費者,並獲得同意之後才確認續約。而在取消時,亦須明確告知消費者已完成取消。第三,消保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該定型化契約條款因字體,致難以注意其存在或辨識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的之內容」,若取消閱方式之條條款有上開規定之情形,消費者可主張不受拘束,請數發部要求酷澎公司的退訂流程須讓消費者清楚明瞭,以維消費者之權利。
對此酷澎表示,一向致力於遵守法規,確保在WOW會員方案的註冊與取消流程、帳單明細及月費資訊等方面做到透明揭露。每一位WOW會員的服務啓用,皆是在充分告知顧客會員權益與條款後,並於App中點擊確認同意後方才生效。WOW會員可隨時透過電話、線上客服或App取消訂閱。即使已使用過WOW會員權益,顧客仍可申請一次性立即取消並獲得退款;若未使用任何會員權益,則可不限次數隨時取消。
立法委員李坤城表示有民衆在試用期結束後,收到帳單被扣59元,才發現自己忘了取消會員,但要取消訂閱的手續很煩瑣,會被一直被引導到繼續訂閱。記者邱德祥/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