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未成年人網絡消費陷阱

日前,北京互聯網法院發佈《關於促進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家庭教育的指引》,從防範不良信息影響、應對網絡欺凌、預防網絡沉迷、處理非理性消費等方面提出20餘項具體建議,對全國加強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數字技術構築的虛擬空間正成爲人們重要的社交和娛樂平臺,吸引越來越多未成年人蔘與其中。根據共青團中央最近一次發佈的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調查報告,我國未成年人互聯網普及率達97.3%,網民規模突破1.96億人。

當網絡空間成爲人們精神棲息的重要場所,未成年人在非理性消費方面出現的問題更加值得關注。調查顯示,目前未成年人網絡消費行爲呈現低齡化趨勢,其網上消費支出主要用於網購、開通平臺會員、遊戲充值甚至直播間打賞。有些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消費主要受平臺採用隱蔽手段進行的不當誘導所致,比如,設置“每日充值福利”機制,誘導未成年人進行小額連續充值;再如,通過用數據分析用戶的瀏覽習慣和消費記錄,精準推送“限量皮膚”“專屬特權”等商品,形成消費陷阱,由此引發的權益糾紛數量持續增長。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舉措加強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比如,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國務院據此制定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爲加強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提供法律依據。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網信辦等部門出臺相關文件,要求平臺企業通過技術手段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遭受不良信息侵害;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文件,要求各級法院以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的融合履職推進未成年人審判工作。一系列舉措有力地推進了未成年人用網行爲的法治保障。接下來,加強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要多措並舉。

強化法律保障,消除監管漏洞。立法機關應進一步細化相關法律規則,比如借鑑國外經驗,探索實行分級消費限制制度,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分段設置消費權限。執法部門應加強監管,確保每一項針對平臺企業義務的規定執行到位。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爲,同時建立網絡保護專項分析報告機制,發現問題後及時向有關平臺企業、主管部門發送司法建議或將相關線索移送主管部門處理。

增強技術手段,築牢內部防線。平臺企業要履行好社會責任,主動用技術手段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例如,進一步優化升級防沉迷系統,採取動態覈驗等有效措施,確保未成年人使用真實身份信息登錄系統。完善未成年人模式,用技術手段過濾掉有害內容,增強未成年人模式的吸引力。

加強教育引導,構建共治生態。家長需強化自身監護職責,管理好支付密鑰,並保持與孩子的開放溝通,培養其健康消費觀。學校應將網絡消費安全教育納入必修課程,通過情景模擬、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青少年風險防範意識,識別套路與陷阱。在社會層面,可廣泛開展公益宣傳活動,普及未成年人網絡消費風險知識。(作者:劉景芝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