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平臺消費陷阱,不能總靠消費者鬥智鬥勇
來源:光明網
近日,不少消費者向媒體反映,在共享單車等平臺消費時,掉入精心佈置的陷阱,或者次卡變月卡,或者因系統“故障”等問題導致多扣費,還有常見的被默認自動續費等。
這些消費中的小煩惱,確實很有普遍性。很多人都在共享單車平臺上看到過,套餐“首月1元”的標識非常突出,旁邊卻還有小字“次月自動續費XX元”;還有“7天免費試用”,但點開之後發現也藏着自動續費條款。等消費者遭遇套路想要維權時,卻要爲了幾塊或者十幾塊錢搭上時間成本,最後還不一定能如願。
這就是很多平臺處心積慮佈置消費陷阱的重要原因。單個消費者被坑騙的資金有限,大多數人只會吐槽幾句,並不會較真維權。即便真有較真的消費者,平臺也只需退還套餐費用而不必付出更多代價。當一個灰色行爲收益高代價小,自然就會屢禁不止。
其實針對自動續費等消費陷阱,已有明確的法律規範。早在2021年,《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出臺,要求自動續費需顯著提示,且不得默認勾選。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同樣要求經營者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否則違規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這幾年,也偶有平臺因“自動續費”問題被通報,或者被法院判違規並賠償消費者。但總體來看,平臺因此被懲罰的概率還是比較小,打擦邊球的現象普遍存在。面對平臺的消費陷阱,消費者要鬥智鬥勇才能避開。對於這類傷害面廣、金額少,且單個受害者維權意願又不高的現象,監管部門應當多一些主動作爲的意識,或許才能扭轉局面。
比如新聞中提到的案例,某共享單車平臺在頁面醒目位置推廣優惠卡,用“30”字樣讓消費者誤以爲是月卡,其實是強制要求一個月內使用完的次卡。這就是很明顯的擦邊球,平臺誤導消費的心思昭然若揭。對於類似的陷阱,消費者維權難度很大,更多隻能依賴監管及時介入、督促改正。
法律法規只有落實到位,才能發揮威懾力。監管部門如能不定期巡查各類消費平臺,多傾聽消費者的意見,對經常耍小聰明的平臺及時介入調查,查明他們的違法成本,相信這種現象就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
在數字經濟時代,平臺推出便捷的付費方式,本應是追求雙贏——消費者省心,平臺獲得穩定用戶。如果平臺把“便利”變成“套路”,透支的不僅是消費者的錢包,更是信任。當用戶對每一個“優惠”都充滿警惕時,平臺的健康發展也將受到影響。而這種認識,不能完全靠平臺自覺領悟,也需要監管的積極作爲,共同明確經營的邊界,培育市場健康的秩序和風氣。(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