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圖文遊戲設消費陷阱不能成監管盲區

堂吉偉德

近年來,在電商平臺上,一些商家在宣傳商品時,經常以超低價作爲營銷噱頭,消費者本以爲得了實惠,收貨後才發現被商家的“圖文遊戲”繞了進去,掉入了消費陷阱。專家表示,商家應誠信守法經營,真實全面地展示商品信息,不應誤導消費者。(3月18日《工人日報》)

藉助於“圖文遊戲”的視覺誤導,以及超低價的營銷噱頭,商家用“濃縮版”樣品供給設置消費陷阱,讓消費者在被欺騙後,陷入了哭笑不得的境地。一些商家在數量上缺斤少兩,“可用200次的洗臉巾”變成了“一張可以用四次,兩次擦臉,一次擦洗手檯,一次擦鞋子”。如此花言巧語,令消費者防不勝防。

用迷你尺寸的商品去匹配超低的價格,再輔以極具宣傳效果的“圖文遊戲”,消費者就在商家的誤導下一步步掉入消費陷阱。貨不對路與貨不對板的策略背後,是商家通過濃縮處理商品的方式進行低價銷售,由此獲取不當利益。更重要的是,由於所涉商品的價格低廉,即便有消費者有心維權,可是考慮到爲此要付出的維權成本,想想也就作罷。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助長了不法商家的僥倖心理,導致此類行爲非但沒有得到遏制,反而呈現愈演愈烈之勢。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應當採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實、全面地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相關信息,以顯著方式標明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等信息,做到價籤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準確、標識清晰醒目。顯然,含有誤導或欺騙性質的商品宣傳,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以及財產安全權。一些商家借“圖文遊戲”設置低價消費陷阱,本質上是一種消費欺詐行爲,應當依法受到限制和懲處。若是對此遷就縱容,不僅類似的行爲難以禁絕,還會進一步擾亂市場秩序,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違法行爲不分大小,低價消費陷阱的核心是“低價”。低價引流作爲一種常見的商業手段,本應是消費者享受實惠的契機,如今卻演變成許多商家掏空消費者錢包的慣用套路。由於所涉商品的價格太低,侵權的直接危害性和破壞性不強,導致監管的應對機制反應不及時、不敏感,形成監管盲區。一方面,不少消費者會因爲購買的商品價格低廉、自己的損失不大而放棄維權;另一方面,有了“圖文遊戲”作爲掩蓋,再加上有具體的實體商品作爲交易的直接證據,動了手腳的商品內部參數具有很強的隱蔽性,整個行爲具有極強的欺騙性,給平臺監管和行政執法帶來了難度。

要遏制此類行爲氾濫,就要通過採取綜合性措施來強化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首先,消費者要強化證據收集和維權意識,在自身權益受到損害時,要敢於拿起法律武器向消費欺詐行爲說“不”,運用一切有效的手段和渠道保護自身權益,讓不法商家爲此付出代價。其次,平臺應採取更嚴格的監管舉措,加強對入駐商家資質的審覈,同時加大商品的審覈力度,扮演好營運秩序維護者的角色,履行好“護城河”的防護責任。再次,執法部門要加大對此類行爲的打擊力度,充分運用現有的法律手段給予相應的處罰,用實際行動消除低價消費的監管盲區,爲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發揮兜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