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留人 主治醫師加班費免稅

未來醫院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皆享「加班費免稅」,初步共識以總工時的50%爲上限,預計今年透過函示或修法完成程序,明年上路。(本報資料照片)

醫療環境工時長、壓力大,導致醫師紛紛從醫院出走。衛福部健保署和財政部賦稅署11日召集醫界討論,未來醫院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皆享「加班費免稅」,初步共識以總工時的50%爲上限,預計今年透過函示或修法完成程序,明年上路。

健保署長石崇良說明,依據《所得稅法》,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可以免計所得稅,而《勞基法》適用對象的加班工時限制是每月46小時,反觀醫院主治醫師並未納入《勞基法》,他們工作時間長,卻又沒有加班工時規定標準,導致加班費須課徵所得稅,這樣有點不公平。

爲兼顧勞動條件及醫師特殊工作性質,會議中醫界達成共識,延長工時標準以總工時的50%爲上限,如有發生重大災難等特殊情形,則另報主管機關覈定。石崇良說,除了醫院主治醫師之外,也讓原本受《勞基法》規範的住院醫師也適用;將透過函示或修訂《健保特管辦法》做法,讓今年的所得稅在明年報稅時改採新制。

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指出,醫院主治醫師長年承擔夜間值班、創傷重大手術與急重難罕症照護,平均每週工時高達70至100小時,遠超過一般受薪階級職工,但其加班費與薪資一併課稅,無法反映其超時勞動的特殊性與貢獻。對醫院執業醫師的值班費與加班費提供稅務減免,不僅是對醫師勞動價值的基本尊重,更是保障全民就醫權益,避免醫院醫師流向診所造成結構性失衡的關鍵。

「如果錢能解決的事情,那就不會是大問題,也不會造成現在的醫療環境崩壞」。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表示,急重症人力流失已經是長久議題,政府要設法介入人力流失的惡性循環,不應只希望聚焦在「錢」就能解決一切,必須讓醫師的專業價值被正視,包括推動「不同工不同酬」以及合理的報酬,都是需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