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院所醫事人員薪未達標 健保擬解約

健保署研議醫療院所替醫事人員的月投保薪資未達最低工資兩倍的醫院、一點五倍的診所,將不列入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對象。示意圖。記者陳正興/攝影

醫療院所不只鬧護理師荒,各類醫事人員皆因血汗、低薪,紛紛逃離醫療現場。健保署擬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新增醫事人員月投保薪資未達最低工資兩倍的醫院、一點五倍的診所,將不列入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對象,最快六月將草案報請衛福部。對此醫界極力反彈、護理界認爲薪資結構需明定,調薪需配套。

健保署四月九日首次召開「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說明會,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長劉林義說,該辦法自二○一三年後未曾修正,此次擬從五大面向修訂,包含「公平締約」、「賦予彈性」、「擇優特約」、「授權明確」與「資訊對等」。

未來醫療機構因違規停止健保特約的標準將一致化,不再出現診所整間停業、醫院僅停部分科別的差異;重大違規事件發生後,解除特約的限制年限從五年縮短爲一年;自費項目須清楚揭露,採正面表列;刪除與其他醫療法規重複規定者,醫事人員僅需依循既有現行法規。

劉林義說,此次會議中,討論度最高的是「擇優特約」,未來將依地區醫療資源密度篩選優質院所辦理特約,將健保申報量達一億點的診所納入「診所評鑑」,同時設置醫事人員薪資保障門檻,若醫事人員薪資未達每月公告最低工資的兩倍之醫院、一點五倍的診所,將不予特約,此次修訂將於五月辦理第二場說明會,最快六月預告草案。

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批評,健保署研議推動的新制「太霸道」,不只要求薪資比例,還要公佈薪資,恐讓已經缺工的醫藥市場,更難找人。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洪世欣說,此次要求醫院投保薪資是最低工資的兩倍,換算約五點七萬元,實際上恐難以執行,因醫院層級、城鄉差距,與護理人員的工作內容不同,也讓薪資結構有所差異,且各家醫院給薪方式標準不一,政府應公告定義,醫療院所纔能有所依循,幫醫事人員調薪還需要有完整配套。

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該政策仍在討論階段,盼廣大各界意見,讓政策推動可達到提升醫療品質、有尊嚴及專業的醫療環境、營運順利的醫療院所的三贏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