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金公路撞死行人!雨天視線不佳釀禍 2原因判拘役50日緩刑2年

▲駕駛未注意車況撞行人,判拘役50日緩刑2年。(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葉姓男子於2023年11月25日晚間6時43分,駕車行經新北市金山區臺二線往臺北方向,行至臺二甲(陽金公路)線3.1公里處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正在橫越馬路的諶姓男子,導致諶男頭部外傷、多處骨折,送醫後不治。葉男隨後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法官審理後,考量葉男已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且諶男本身也有過失,最終判處葉男拘役50日,緩刑2年。

檢警調查指出,葉男駕車經過該路段時,理應注意車前狀況,卻因疏忽撞上橫越馬路的諶男。諶男受到撞擊後,頭頸部外傷、胸部及四肢多處骨折,當晚急救無效身亡。

葉男在偵訊時坦承犯行,表示當時天色昏暗且下雨,視線不佳,導致未能及時發現死者。檢察官偵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葉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認爲,葉男未盡注意義務,導致車禍發生並造成諶男身亡,但考量此案屬偶發過失,且死者本身也有過失。此外,葉男坦承犯行,已與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且無前科紀錄,因此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以給予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