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中央別刁難地方 張麗善提三訴求:一般補助款不能任意刪除

▲雲林縣長張麗善赴行政院談財劃法爭議。(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今(13日)邀全臺縣市長分上下午兩梯次商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調整方向以及事權分配。雲林縣長張麗善說,中央跟地方應該共同爲人民謀福利,而不是因爲抓到小瑕疵就大作文章。她也提出三大訴求,第一,儘速恢復法定預算,一般補助款不能任意刪除;第二,自籌款要依各縣市政府財力等級調配;第三,345億的統籌分配款剩餘趕快給地方政府。

雲林縣長張麗善說,今天最重要是解決問題而不是來這裡訴苦,中央政府還是有66%的稅收財源,說沒錢不合理。財劃法修正就是希望增加地方財源,但是中央左手給統籌分配款、右手把一般補助款刪除,一般補助款是法定預算,爲什麼可以任意刪除?

張麗善表示,大家很清楚一般補助款除了人事費用,還有教育、基礎建設、社福等,所以一般補助款只有保留13%社福預算,其他都要淪爲計劃性補助,部會萬箭齊發,現在沒有一個縣市有辦法把握,甚至因爲計劃型補助,各部會要給多少就給多少,沒有定額分配。

張麗善直言,今天問題出在財劃法左手給你,卻砍掉一般性補助款,針對計劃型補助也任意刪減掛零,不願意補助,造成地方政府沒有增加預算,惹來預算不穩定性,造成縣市政府沒辦法編列預算。

張麗善呼籲,中央地方稅收來自人民百姓,中央跟地方應該共同爲人民謀福利,而不是因爲抓到小瑕疵就大作文章,讓地方政府沒辦法編列預算,不要刻意刁難地方政府。

張麗善說,她有三大訴求,第一,儘速恢復法定預算,一般補助款不能任意刪除;第二,自籌款還是要依照各縣市政府財力等級,五等財力就10%,四等17%,不能來一個公文說國土重測,本來19%結果現在變成62%,真的沒辦法因應,要編列多少自籌款才能符合經費?希望財力等級可以照舊。第三,345億的統籌分配款剩餘,是否可以趕快給地方政府,讓地方可以趕快編列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