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政院爭補助張麗善自備手板提三大訴求:不要刻意刁難地方

行政院13日邀請地方首長商討財政收支劃分法爭議,雲林縣長張麗善下午出席會議前提出三點訴求。(陳薏雲攝)

行政院13日邀請地方首長商討財政收支劃分法爭議,綠營縣市首長多要求財劃法通盤檢討;藍營則主要訴求一般補助款不該刪減。雲林縣長張麗善下午出席會議前提出三點訴求,包括一般補助款不可任意刪除;地方自籌款應比照過往財力等級,不可不斷更改;第三,345億的統籌分配款剩餘款立刻發放,讓地方政府可以編列預算。

張麗善今日參與會議有備而來,自制小手板表達訴求。張麗善說,今天最重要是解決問題而不是來這裡訴苦,中央政府還是有66%的稅收財源,說沒錢不合理。財劃法修正就是希望增加地方財源,但是中央左手給統籌分配款,右手卻把一般補助款刪除。

張麗善說,一般補助款是法定預算,爲什麼可以任意刪除?大家很清楚一般補助款除了人事費用,還有教育、基礎建設、社福等,所以一般補助款只有保留13%社福預算,其他都要淪爲計劃性補助。

張麗善強調,今天問題出在財劃法左手給你,卻砍掉一般性補助款,針對計劃型補助也任意刪減掛零,不願意補助,造成地方政府沒有增加預算,惹來預算不穩定性,縣市政府也沒辦法編列預算。

張麗善說,中央地方稅收來自人民百姓,中央跟地方應該共同爲人民謀福利,而不是因爲抓到財劃法小瑕疵就大作文章,讓地方政府沒辦法編列預算,不要刻意刁難地方政府。

張麗善也提出三大訴求,第一儘速恢復法定預算,一般補助款不能任意刪除;第二,地方自籌款還是要依照各縣市政府財力等級,五等財力就10%,四等17%,不能來一個公文說國土重測,本來要地方自籌19%,結果現在變成62%,真的沒辦法因應。希望過去的財力等級標準可以照舊。第三訴求,345億的統籌分配款剩餘額,可以趕快給地方政府,讓地方可以趕快編列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