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批中央不只統刪補助款 還3殺地方政府財源
雲林縣長張麗善26日強調雲林縣不只被刪減37.6億元一般補助款,中央還用盡不同手段3殺減少地方政府財源。(雲林縣政府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縣長張麗善針對26日雲林縣議會多名議員關心中央統刪雲林縣一般補助款,強調雲林縣不只被刪減37.6億元一般補助款,且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亦有短撥緩撥情形,另外,中央自行打亂了計劃型補助地方需支付自籌款覈定的標準,用盡不同手段3殺減少地方政府財源,這是用政治制裁地方政府。
張麗善表示,事實上114年度中央總預算案編列超越以往達到3兆多,立法院114年通過中央總預算2兆9248億元,較去年增加730億餘元,中央總預算遭統刪本是常態,現卻移花接木轉嫁給地方政府,對地方極度不公平。
張麗善說,因應這波一般補助款被刪減,雲林縣政府立即啓動預算相對應控管,惟在社會福利、教育以及人事經費,無論如何都不得刪減。現階段會先針對長年以來道路破舊或農水路不合排水標準等基礎建設,進行適度調整以爲管控。
張麗善提到,目前雲林縣一般性補助款被刪減27.32%,高達37.6億,這是大家看到的部分。事實上,中央覈定雲林縣114年度108億統籌分配稅款,分12個月撥給地方政府,自1月份就開始緩撥,從1月份緩撥15%,至5月份已經擴大緩撥50%,至目前已短撥達12億,嚴重衝擊到雲林縣政府各項縣政推動。
另在縣市政府計劃型補助方面,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覈定雲林縣是財力第5級的縣市,公共建設一般性自籌款自籌比率爲10%,但現在整體財政完全被中央打亂,自籌款比率無預警提高,教育部要求提高到50%地方自籌款,張麗善痛批,中央用盡不同手段3殺地方政府財源,對於農業縣雲林的財政無疑雪上加霜。
張麗善語重心長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已修法擬增加地方財源,但中央政府以拖待變,各地方政府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呼籲中央政府審慎評估,拿出誠意與立院好好溝通,尋求解套,勿將問題轉嫁給地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