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籲中央恢復一般補助款 釋出345億元統籌款

雲林縣長張麗善呼籲中央恢復一般補助款、公告財力等級、釋出345億元統籌款。(雲林縣政府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行政院長卓榮泰13日邀請各縣市長討論新版《財劃法》引發的分配爭議及後續處理事宜。雲林縣長張麗善出席會議,提出「中央儘速恢復一般補助款、公告各縣市財力等級、立即分配115年度中央普通統籌款未分配之345億元」等訴求,呼籲中央以實際行動落實區域均衡與共同發展的承諾,積極迴應地方政府訴求。

張麗善表示,感謝卓榮泰院長願意撥出時間與地方政府溝通,共同解決問題。地方政府需要的是穩定且可預測的財源,才能快速回應鄉親期待,推動基礎建設與社福服務,不希望中央因小瑕疵爲難地方,而應與地方攜手爲人民謀福利,真正迴應民衆需求。

她指出,雲林縣每年稅收不到70億元,目前公共債務仍高達128億元,財政相當困窘。以114年度爲例,支出規模近492億元,但僅分得246億元統籌款;扣除基本人事費150億元后,僅剩96億元可用,無法支應教育、社福及其他基礎建設。

張麗善提到,中央在115年度仍有345億元普通統籌款及301億元一般性補助款尚未分配,對自有財源不足的縣市形成重大沖擊。中央應依區域均衡原則,儘速將未分配經費撥補地方,協助穩定財政,順利推動縣政發展。

張麗善進一步說明,過去的「定額設算補助」與「平衡預算補助」能保障地方基本財源,但115年度新制僅保留18.3億元社福定額補助,其餘119億元須逐案申請,導致財源嚴重不確定,地方預算難以編列,嚴重影響縣政運作。

她要求中央應儘速明確公告各縣市財力等級,且地方自籌款比例必須依等級規範,而非由中央無預警任意變動,若所有政策建設地方自籌款比例,沒有規範與準則,地方根本無法編列相關配合款的預算,如何推動縣政建設,例如地籍圖重測的自籌比例從19%兩度調升至62%,讓縣府無所適從,基層民衆更感壓力沉重。

她強調,雲林縣作爲臺灣糧倉,肩負全國糧食安全重任,卻在115年度計劃型補助遭大幅刪減。例如農水路改善經費由2.3億元縮減至5362萬元,僅剩28%;養豬產業升級計劃減少2億6438萬元,嚴重衝擊農業發展與產業穩定。

張麗善也請中央兌現補助虎尾高鐵體育園區12億元經費承諾。並補助雲林肉品市場新建經費8億元,提升國內養豬產業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