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縣一般性補助款+計劃性補助減108億 籲中央遵財劃法、公平標準

▲南投縣長許淑華(左)呼籲中央遵守《財劃法》規定,一般性補助款應有公平、透明之設算標準。(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立法院藍白黨團聯手推動《財劃法》修法,導致離島與雲林等縣市明年度統籌分配款不增反減,一般補助款新制也大幅增加地方財政與行政負擔;南投縣長許淑華表示,該縣115年一般性補助款加上加上計劃性補助大減108億,呼籲中央應落實《財劃法》規定,使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少於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並採公平、透明的設算標準。

許淑華13日下午率南投縣政府財政單位前往行政院,參加「中央對地方115年度補助情形交流會議」,強調《財劃法》第30條規定,中央政府撥予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該法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

許淑華表示,一般性補助款並非僅是將以往中央各部會延續性、例行性補助之計劃型補助款,直接更名爲一般性補助款,應同時維持原有一般性補助款嚴謹、透明、公平的設算參數及標準,讓分配標準清楚可預期,並滾動式檢討設算機制;在114年度以前,一般性補助款設計有完整且嚴謹的設算公式與參數,依據人口、財政收支、教育及社福需求等客觀指標分配,制度透明、公平,目的是縮小城鄉差距,保障地方施政需求,有助於地方政府長期規劃與落實政策。

但自115年度開始,行政院改變以往分配方式,雖爲符合《財劃法》第30條規定,一般性補助款的總額維持114年度的2501億元,但其中1764億分配在各部會,再由各部會分配給各地方政府,卻無法得知分配標準及設算基礎,造成僅達成行政院所謂的一般性補助款「總額不減」,實際卻是部分縣市實質減少的情況。

許淑華強調,114年南投一般性補助款是128億,115年卻只覈定45億,減少98億,加上計劃性補助共減少108億,此分配機制實不利於區域均衡發展,且無法公平對待各縣市政府,有違一般性補助款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