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補助款可否任意刪減? 審計長:要依照法律執行
立法院今(19)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審計部審計長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其中詢答階段,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對被提名人、現任審計長陳瑞敏展開詢答。(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19)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審計部審計長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其中詢答階段,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詢問被提名人、現任審計長陳瑞敏,提到「一般性補助款是否爲法定義務支出,中央可隨便刪減嗎?」;陳瑞敏則表示,應該要照預算的編制或是預算審議,依照法律的規定來執行。
洪孟楷質詢提到超思雞蛋案,指出超思案造成畜產會6000萬元,但農業部長、次長、司長、科長以及董事長全部簽結不起訴,檢方只起訴3人,「這樣合理嗎?」;陳瑞敏則強調,這是國家的體制,若審計部發現的問題有違法事實,依法送檢調,如有失職或效能不彰則送監察院,檢調這次有起訴、監察院也糾正農業部並彈劾相關官員,他都尊重。
另外洪孟楷也質疑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遭濫用,審計部也點出就安基金的決算中有用途關聯性不高,應該予以收回高達7224萬元,但勞動部卻意圖用民的血汗錢編列公務預算回補;陳瑞敏則表示,勞動部應逐項查明,如果是公務用途就彙報行政院,讓行政院決定是否同意編列預算,預算是否通過則由立法院決定,審計部的立場是希望基金和公務應畫分清楚。
最後洪孟楷提到一般性補助款,詢問陳瑞敏對中央政府直接砍地方25%的補助款看法;陳瑞敏則說,總預算案將一般性補助款列爲法律義務支出法定,不過立法院已透過追加預算解決這個問題,這部分應按照預算編制或審議,並依照法律的規定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