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分事權留財、修法砍一般性補助 官員曝:對地方政府不公
▲攸關中央挹注地方財源的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等,近期讓中央與地方政府爭執不斷。(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於29日通知各縣市政府115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同時也發佈《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總說明》。知情人士指出,當外界關注多數縣市統籌分配稅款大增時,真正的「大刀」,應是行政院長卓榮泰要找各地方政府討論事權分配,透過把業務甩給地方買單,達到爲中央留財的目的,恐嚴重衝擊基層民生。
行政院昨指出,明年度中央分配予地方政府的統籌分配稅款高達8840.9億元,較今年度分配數4675.9億元,大增近9成、4165.1億,佔中央歲入比率達31%。由於中央挹注地方財源再創新高,行政院不得不重新檢討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分配,院長卓榮泰近期將邀各縣市首長討論事權分配議題。
對此,有官員直言,若只看統籌分配款是以偏概全,各縣市甚至可能「收之桑榆、失之東隅」。如同臺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出席院會時所說,地方政府總共從中央拿到統籌分配款、一般性補助款以及計劃型補助款等三種款項,若三項加總,臺北市近年皆居六都末段班。
地方官員指出,細節中的魔鬼就藏在「統籌分配款」以外,能決定另外兩塊蛋糕「一般性補助款」、「計劃型補助款」的關鍵《補助辦法》。
知情官員說,本次中央透過修改《補助辦法》,取消原本一般性補助款以公開、透明公式試算定額設算、取消法定優先補助項目(教育及基本設施)等,不只無法保障縣市所獲一般性補助款不少於修法前,更形同將補助的遊戲規則鎖入黑箱、讓中央得以任意調整,恐造成對各縣市的不公平。如同北市府在6月時召開記者會所說,中央若執意惡修《補助辦法》、與地方自治精神背道而馳,大開三十年以來的相關補助制度倒車。
財政官員指出,中央政府明年將有中華民國史上最高的總預算,還要透過擴大解釋、讓部分縣市所獲一般性補助款可能少於前一年,中央擺明對抗財劃法修法,想繼續「大中央小地方」的財政主導權。
此時行政院形塑給外界地方政府統籌分配款大增的印象,對於補助辦法可能的雷區低調模糊化處理,又宣佈要討論「事權分配」議題,顯然磨刀霍霍,要透過業務甩給地方買單、爲中央減負留財,實質達到把預算從地方政府手中「摳」回來的行動,恐將嚴重衝擊基層民生與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