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雙向銜接織密網 守好醫保監管防火牆
醫保基金是羣衆的“救命錢”,守護基金安全就是守護人民羣衆的利益。近日,三原縣人民檢察院與三原縣醫療保障局依託“行刑正反向銜接機制”,高效協作,於刑事不起訴決定後實施行政處罰,構建起保護醫保基金的嚴密法網。
2024年9月11日,縣醫保局收到檢察建議書,揭開了一起騙保案件的面紗。經查,三原縣城關街道辦村民劉某長期受僱於衛某,在工地打零工。2023 年8月12日,劉某受衛某指派前往三原某酒店施工作業,因伸縮梯傾倒跌落受傷,緊急送往三原縣醫院後,又轉入西安市紅會醫院治療,直至8月25日出院,共計住院13天。
在關鍵的住院登記環節,劉某妻子黃某與工頭衛某蓄意隱瞞工傷事實,謊稱劉某 “在家幹活時不慎從樓梯上摔下”,以此手段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統籌支付醫療費。經覈算,劉某在西安紅會醫院住院產生醫療費用53618.37元,其中醫保基金支付17416.07元,個人支付35855.57元。此行爲明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隨即,醫保局迅速行動,將17416.07元違法使用的醫保基金追回至財政專戶,並及時將線索移交三原縣公安局。2024年10月11日,公安局對黃某、衛某涉嫌詐騙案立案偵查。
經過調查,2024年10月21日,公安局製作《起訴意見書》移交檢察院提請公訴。縣檢察院審查認爲,黃某、衛某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但鑑於本案情節輕微、二人認罪態度良好,且案發後立即全額退繳騙保款項,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
不起訴並非意味着免於處罰。三原縣人民檢察院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機制,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後,明確黃某、衛某的行爲仍具備行政處罰的必要性,隨即向醫療保障部門制發《檢察意見書》。三原縣醫療保障局經深入調查取證,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對衛某處以騙取金額2倍罰款,對黃某處以騙取金額1倍罰款,形成“刑事從寬 + 行政從嚴”的立體化懲戒格局。
此次案件處理,充分展現了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無縫對接。既落實了寬嚴相濟的司法政策,對情節輕微、積極補救的當事人給予從寬處理;又通過行政處罰,確保違法行爲受到應有懲戒,實現“不枉不縱”的治理目標,爲醫保基金安全築牢防線。
本案當事人雖因情節輕微免於刑事處罰,但最終面臨遠超騙保所得的5萬餘元行政處罰款,深刻詮釋了“莫因小失大”的道理。這起案例爲社會公衆敲響警鐘:任何心存僥倖的欺詐騙保行爲,都將付出沉重代價,唯有樹立牢固的守法意識,方能避免人財兩失的慘痛後果。(陳強 馬林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