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評論/性招待疑雲無罪 還陳宗彥清白了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接受性招待案、15日一審宣判無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前年爆出任職臺南市政府接受性招待、花錢性交易,一審無罪關鍵在於,無法僅以監聽到「陳董」認定是他,顯示相關事證根本不足,但檢方立案緣起即陳宗彥與酒店業者密切聯繫往來,迄今未掌握事證,真的等於還他清白了嗎?

臺南地檢署去年起訴全案,用字嚴厲批陳宗彥「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的清廉形象,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遭臺南地院狠打臉舉證不足;對照南檢偵辦藍營大罷免連署僞造疑雲,聲押黨部人員獲准,起訴還鉅細靡遺列出涉嫌抄名冊方式的對話截圖,十足把握要讓法院定罪,陳宗彥案,似乎不見同等魄力。

全案起因2012年間南檢酒店負責人連家樑,及連的特助王孝瑋,涉在酒店內提供女陪侍性服務,且要釐清有無行賄警方來規避查緝,卻意外發現時任市府局處主管的陳宗彥與業者有聯繫,研判他恐長期接受業者性招待,遂也將陳「上線」監聽,不過僅監聽近4個月,後來查無不法簽結,是否第一時間失去詳盡蒐證先機?

2023年2月民衆黨時任立委陳琬惠踢爆陳宗彥案,監察委員介入調查,公佈他疑8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南檢再次啓動調查,終「成功」起訴,然而也僅能將監聽光碟重新聽完做譯文,再訊問陳宗彥、業者等人,可想而知,難以查出「小芸」等任何1名涉案女服務員身分。

檢察官指控陳宗彥協助酒店業者請託員警調職等兩案,分別獲得性招待當酬謝,另陳還10次花錢由業者安排性交易;只是,貪瀆案件定罪的基礎爲有收「不正利益」,綜觀事證,無攝錄到陳宗彥進出酒店或有女子相伴、或一同上旅館,連「陳董」都沒其他佐證是指陳宗彥,如何期待法官判處有罪。

陳宗彥對於無罪判決稱「謙卑地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但他與酒店業者來往、傳訊詢問「小芸有空嗎?」疑慮難消,待檢方刨根究底,纔有望實質讓他的人格含冤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