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再爆除役1、2號機開機 環保局:定期測試未發電
興達電廠有4座燃煤機組,右爲1、2號機組煙囪,左爲3、4號機組煙囪。記者王勇超/攝影
已有50年曆史的高雄大林五號機,除役3年,被本報揭露8次啓動發電救援,興達電廠3、4號機組也在今年4月及5月3次上線發電,如今再爆興達除役的2號機組也在試車;環保局迴應,1、2號機轉備載電力,會執行定期測試,除役迄今尚未發過電。
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不具操作許可,今年四月及五月仍啓動發電,引發外界疑慮,不僅如此,已除役近的1、2號機組也可能重新運轉,其中2號機在5月15日啓動開機測試,環保局長張瑞琿亦證實此事。
市議員李亞築日前市議會總質詢就曾質疑,已除役機組又重啓試機,目的不就是爲了發電?當時環保局長張瑞琿答稱,2號機組爲備載電力測試,至於發電依電業法規定,在緊急情況下才啓動。
李亞築表示,民進黨政府說臺灣不缺電,照理不會有緊急狀態,退役機組就該拆除真正退休,現在興達4座煤機組卻有可能重新火力全開發電,「陳其邁市長,你對得起高雄市民的肺嗎?」
李亞築說,當陳其邁批判核三廠是40年老車不應該延役,興達電廠燃煤3號及4號機組也都是40年老車,在沒有許可狀況下發電,市府稽覈制度到底在哪?
她批評,民進黨不缺電政策反讓臺灣陷入電力危機,已除役2號燃煤機組也試機可能加入發電,市長不要再做軟趴趴的暖男,硬起來捍衛高雄市民的肺及環境。
環保局表示,興達電廠1、2號機已於2023年底除役,2024年經濟部將興達電廠1、2號機組納入緊急備用電力設施,並設定啓用時機爲備轉容量低於6%,一年總操作時數限制爲720小時。
環保局說,1、2號機執行定期測試,半年一次,1、2號機分別在5月9日、5月15日開機測試,但迄今並未因備轉容量率小於6%而通報啓動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