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遭批許可過期「偷開機」 環保局駁斥:全程掌握
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21日重啓並聯發電,環保局即時進入興達電廠查覈機組操作情形。(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臺電林口電廠1號機鍋爐爐管泄漏檢修及和平電廠1號機故障檢修影響供電,導致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被迫於21日重啓並聯發電,外界質疑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許可到期卻偷偷開機,引發不少批評聲浪,對此,高市府環保局強調,相關備用機組啓用均全程掌握,環保局會強力監督,即時掌握機組啓用期程,並於機組啓動時加強查覈,保障高雄空氣品質。
環保局說明,興達電廠3、4號機組操作許可證期限至去年9月30日屆期,第1次許可展延已駁回申請,第2次申請時則未於空污法規定期限內申請。依據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劃環評承諾,興達電廠3、4號機組於2024年底轉爲備用機組,第1、4季不啓動,啓動時機爲第2、3季備轉容量率低於8%時,未達備轉容量啓動的條件,3、4號機不得操作。依《空污法》規定,興達3、4號燃煤機組於備載8%以下啓動,全年可以運轉720小時。
環保局強調,已強力要求臺電公司需於興達電廠燃煤機組啓動前提前通報,說明原因及預計使用時間,環保局將隨時掌握機組啓動期間備載容量率及派員查覈現場操作情形並全時監控管道排放情形,確保機組操作期間符合高雄市電力業加嚴排放標準,全力維護高雄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