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除役機組爆開機 高市:例行測試

興達電廠3、4號燃煤備用機組上週遭民代踢爆「偷偷開機」,臺電董座曾文生(右三)27日親上火線到興達電廠開記者會釋疑。(柯宗緯攝)

興達電廠現況

高雄興達、大林電廠重啓除役及備用機組引發爭議,藍白民代27日進入興達電廠考察,發現臺電不僅在沒有操作許可下「偷開」,更發現高市府環保局發出2份給臺電公文中是「自打臉」,並與臺電互相包庇。對此,環保局解釋,興達3、4號燃煤機組是依照環評說明書運作,但不可常態運作,強調2份公文並無矛盾之處。

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這次進廠後真的戳破臺電與高市府共謀的謊言,不僅因備轉容量不足而重啓1、2號機組,且3、4號機組操作許可早在去年9月30日到期,臺電卻在不法情況下啓動機組發電。

雖然臺電解釋,興達3、4號機組依改建燃氣發電的環評說明書要求,可在備轉容量8%以下時發電,不必取得操作許可;但環說書凌駕行政法,黃國昌怒斥「胡說八道」,批民進黨因電力吃緊,不惜違法違規荼毒臺灣人民的肺。

國民黨高市議員邱於軒則拿出高市府環保局公文指出,興達3、4號機組,與1、2號機不同之處在於是尚未正式退役機組,依法應向環保局取得操作許可才能發電,環保局曾在5月23日發函要求臺電「立即停止操作」,但同日又再次發函,稱在備轉容量低於8%時,機組仍可依環說書啓動,質疑是「自打臉」、包庇臺電違法發電。

高市議員白喬茵認爲,環說書不可凌駕行政法,高市環保局卻「拿臺電沒轍」,未能嚴格把關,市長陳其邁也失職未能捍衛市民健康,放任臺電糟蹋高雄市民,卻一句話都不敢吭。

高雄市環保局迴應,5月23日首張公文是告知臺電,興達電廠3、4號機組已無有效許可證,不可常態操作;另份則是補充解釋,該機組可依環說書要求,在備轉容量率低於8%以下,可非常態性運轉,且單一機組累積運轉時數1年內不得超過720小時,並無矛盾之處。

另已除役的興達1、2號機也遭爆近日曾試車開機。對此,臺電董事長曾文生強調,「機組需要定期啓動,就像我們的車一樣,需要定期啓動」。高市環保局也說,興達1、2號機每半年測試1次,分別在5月9日、5月15日開機測試,但迄今未因備轉容量率小於6%而通報啓動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