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今上路!未停讓行人肇事最高罰3萬6千元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023年6月30日修法加重處罰後,去年下半年不停讓行人違規件數計1萬0523件,較前一年同期減少2938件,下降約22%,願意停讓行人的駕駛愈來愈多,交通更有禮了。
爲警惕汽車駕駛人遵守停讓行人的規定,以減少行人事故發生,交通部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調高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傷亡裁罰金額,致人輕傷罰鍰金額由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將一律以最高罰鍰3萬6000元,新制今天起正式施行。
新北裁決處處長李忠臺表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應停讓行人,以確保行人通行的安全,「行人優先」不僅是交通規則,也是每位駕駛人應有的基本觀念。行人穿越馬路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並且留意突發狀況不要低頭滑手機,駕駛人與行人都應該相互尊重,建立正確的用路觀念,共創更安全、和諧的交通環境。
交通部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相關規定,今天起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傷亡,裁罰3.6萬元。記者王慧瑛/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