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關稅風暴,企業如何應變?

關稅風暴來襲,美國政府對各國課徵對等關稅,各國近期將啓動與美國經貿談判,以謀求降低關稅。在最終談判結果出爐前,比起進行大規模的供應鏈移轉及對外投資,企業先分散供應鏈應是較好的選項。

美國總統川普今年4月2日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簽署新的行政命令,實施對等關稅措施,針對各國輸美商品調升進口關稅。

作爲川普上任後宣佈的「美國優先貿易政策」的一部分,川普宣稱比起其他國家對美國商品徵收的關稅,美國僅是給予「減半徵收」的關稅而已。

4月2日宣佈的美國關稅新規,包含三大項。

首先,美國政府已於3月26日宣佈,自4月3日起,對所有外國製造的汽車將徵收額外25%的關稅;其次,4月5日起,所有進口商品將適用10%的基礎關稅;第三,另將於4月9日對於部分國家,實施新的對等關稅。

例如,針對來自中國大陸的進口產品徵收34%對等關稅(疊加在之前徵收的20%額外關稅上),臺灣爲32%,越南爲46%,印度爲27%,印尼爲32%,泰國爲37%。

依照新的行政命令,目前只有部分產品豁免於對等關稅影響,包括目前受第232條款影響已增加25%關稅的鋼鐵及鋁產品、汽車等,符合美墨加自由貿易協定(USMCA)原產地產品,以及銅、藥品、半導體、木材製品、某些關鍵礦物和能源及能源產品。

川普也預告,不久後將繼續發佈新一波關稅措施,以未來課稅趨勢來看,雖然目前半導體、藥品、銅及木材等產品暫時豁免,不須課徵對等關稅,但未來川普是否對於以上產品開徵232條款關稅仍有待評估,相關產業須積極準備應對。

再者,在加拿大及墨西哥暫緩依IEEPA課徵25%額外關稅情況下,短期內符合美墨加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的商品將繼續不受對等關稅影響,不符USMCA商品除能源產品外,則須適用12%的對等關稅,但25%額外關稅一旦恢復課徵,所帶來的影響仍是必須考量的。

此外也要提醒,包含臺灣在內,川普對越南、印度、印尼及泰國等國的對等關稅課徵,表示美國爲充分防堵中國大陸產品繞道進入美國市場,已採取相應作爲,各國近期內也將啓動與美國的經貿談判,以謀求降低關稅。在最終談判結果出爐前,企業先分散供應鏈應是較好的選項。

就目前來看,美國關稅政策仍有動態調整的可能性,但利用美國現行的自由貿易協定及首次銷售原則(first sale rule)等優惠措施,還是能一定程度地緩解高關稅帶來的轉單壓力,企業應及早規劃因應。

(本文作者是PwC Taiwan美國稅務合夥人蘇宥人、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益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