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漲最低工資 更別忘拉高整體薪資

全國產業總工會認爲,最低工資月薪應爲29734元,時薪爲198元。 記者林伯東/攝影

「最低工資法」今年正式上路,明文規定最低工資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並得參考十項指標,包括勞動生產力、薪資增率、GDP結構、家庭收支、最低生活費等。然而攤開昨天最低工資審議會來看,仍以CPI、GDP爲主要參採,其他九項「得」參採指標依舊是「未」參採。

原意讓調整更制度化、透明化的最低工資法,顯然只是擺着好看。昨天的會議,依舊是勞資雙方角力,學者居中緩頰,最終勞動部拍板定案,和過往的審議會毫無差別。

再者,今年最低工資調幅百分之三點一八,調幅是近十年的後段班,理由是美國對等關稅調整帶來產業不確定性,但另一方面,經濟部卻規畫補助受影響產業。既然有補助措施,爲何調幅還要「打折」?企業得雙重保障,勞工卻只能接受縮水調整,合理性令人存疑。

尤其當最低工資經過多次調整後,愈來愈多勞工落入邊際勞工。根據勞動部估算,每四點二七名受僱國人中,就有一人領最低工資,且比率連年上升;若再根據主計總處去年四月底公佈的國人家庭財富分配調查報告,被稱爲「中產階級」的第三及第四等分的四成家庭加總,僅擁有百分之卅財富,比卅年前驟減八個百分點,顯示中產階級更正在土崩瓦解。

因此,當政府照顧二四七萬名邊際勞工之際,更別忘了是該如何拉高全民整體的薪資。更何況近年物價依舊持續上漲,如租金、民生開銷等,這樣的調幅連抵銷通膨都顯得微不足道,政府若真的重視最低工資法的精神,就不應該只將焦點放在GDP這種總體經濟數據,而是要真的把勞工當作心頭最軟的一塊,全面考量勞工的實質購買力與生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