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又違法!未給加班費、特休假挨罰4萬 冤喊:就是認定問題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蘇晏男/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被控對已故方姓助理職場霸凌案持續延燒,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年4月稽查葉辦,發現涉違反《勞基法》而裁處9萬元,結果勞動局7月再次稽查,查獲葉辦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未給予特休假等兩項目,再次依涉違《勞基法》,合計裁罰4萬元。對此,葉元之今(22日)表示,他沒有要苛扣方姓助理的假,有的真的就是認定問題,法律是這樣規定,「我們就甘願受罰」。

方姓助理病逝後,勞動局3月勞檢葉元之辦公室,經查發現沒有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設打卡鐘、沒有出勤紀錄等,4月底依違反《勞基法》裁罰葉9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方姓助理遺孀日前向媒體控訴葉侵害5項勞工權益,且揭露數10張亡夫生前與葉的對話截圖,控丈夫受葉言語羞辱及精神虐待。除此之外,勞動局7月再次前往葉元之辦公室稽查,查獲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給予特休假,再依違《勞基法》,各裁罰2萬元,合計裁罰4萬元。

對此,葉元之22日說,方姓助理遺孀總共檢舉他三次,第一次是檢舉他有沒有不當辭退,以及有沒有不給請病假,當時勞檢處有到他辦公室勞檢,但其實後來查無此事。

葉元之表示,他們有提供很多方姓助理用簡訊請假的截圖,其他助理也都有作證,沒有不給請病假情事,但因爲勞檢處來,發現沒有打卡鐘,所以罰了9萬。有無給加班費、特休部分,他有書面迴應,他本人也有去勞檢處說明,不過他要強調,他並不會無緣無故不給加班費。

葉元之說,上班有非常充裕的時間,可是方姓助理沒有完成工作,後來他下班時剛好是在下班時間,可能想到就問方姓助理,「早上問你那個東西沒有交過,怎麼該交的沒交」,對方可能回去或臨時處理這些事情,結果全被認定爲加班,只是正常來講,他就覺得應該不是算加班。葉強調,他沒有要苛扣方姓助理的假,有的真的就是認定問題。

媒體詢問,會否覺得說這個爆料讓你蠻委屈?葉元之表示,就同一個爆料,但是你只要在下班時間,有提醒或者是傳訊息,對方有回這通,就認定你加班,那法律是這樣規定,「我們就甘願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