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不爽分手!硬討咖啡店股權「當紀念」 元配怒告判賠30萬

高雄地方法院認定樑女侵犯原告配偶全,判賠30萬元。(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婚後多年與梁姓女子交往,樑女在分手後不甘情斷,竟要求林男將知名連鎖咖啡店股權讓給她,作爲「兩人曾經在一起的象徵」。林妻發現後怒不可遏,直接向樑女提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樑女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與妻子結婚多年,但他認爲妻子長期忙於事業,身兼上市公司高階主管及交通公司董事,雖然事業成功,卻使夫妻感情逐漸疏離。林男因此與樑女交往多年,但始終未能給出承諾,最後選擇結束關係。

樑女不甘多年付出落空,提出希望取得林男咖啡店股權,並留下文字表示「至少你曾是我規劃的未來藍圖之一」、「宣示我們不得已的錯過」、「刻骨銘心來自真心投入」,希望以此喚起林男溫情交出股權。

林妻其實早已委託徵信社蒐證,掌握兩人互動影像,本打算暫時按兵不動。直到得知樑女覬覦咖啡店股權,認爲樑女公然挑釁並侵害婚姻,她才憤而決定提告。

庭審中,樑女否認外遇,辯稱雙方自高中時代便是好友,從未逾矩。但法官檢視徵信畫面及樑女留下的文字,認爲雙方互動已超越一般朋友分際,其辯詞難以採信。法院據此認定樑女確有侵害配偶權,判決樑女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