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侵害配偶權訴狀驚呆 老公竟是渣夫!元配怒告小三討60萬

收到侵害配偶權訴狀驚呆,老公竟然是渣夫!怒告小三討60萬元賠償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男子阿國(化名)是夫妻,但小萱去(2024)年收到阿國的民事訴狀,竟是阿國被提告侵害他人配偶權,這才驚覺阿國與人妻歡歡(化名)外遇,後來還收到民事判決書,得知阿國坦承與歡歡在去年3月開始交往,曾發生過1次性行爲。小萱不滿歡歡所爲,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依據歡歡與阿國的對話紀錄,2人經常互相表達思念及愛意,甚至至少曾發生過1次性行爲,歡歡明知阿國是有配偶之人,並且知悉阿國的配偶是誰,卻仍多次向阿國傳送充滿曖昧、撒嬌的訊息。

歡歡甚至向阿國展現忠誠,表示她僅願意與阿國性交,甚至刻意迴避她的丈夫求歡。不滿歡歡的所爲,已經嚴重侵害她的配偶身分法益,造成她精神有巨大痛苦,並且情節重大。

歡歡則表示,她與與阿國在去年3月開始交往,期間曾發生過1次性行爲。雙方發生親密關係時,知道阿國有配偶,並且知道阿國的妻子是小萱。她的老公知道她外月後,有對阿國提告請求損害賠償,經判決阿國應賠償30萬元。

歡歡辯稱,她與阿國只有發生過1次性行爲,對於小萱主張配偶之身分法益侵害尚未達「情節重大」,而且小萱的求償金額過高,她願意比照阿國的判決,賠償小萱30萬元。

法官審酌,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情況,及歡歡與阿國的交往狀況等。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得請求歡歡給付精神慰撫金,應以3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