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醫前院長帶「生醫界美魔女」泡湯 遭人夫提告侵害配偶權
邱男明知楊女已婚,兩人共赴湯屋泡湯。(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前院長邱仲峰,因與有「生醫界美魔女」之稱的義守大學教授楊智惠發生不倫風波,引發社會關注。事發後,楊女的丈夫憤而提告,要求邱男賠償2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臺北地方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認定邱男確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爲,判決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楊女的丈夫主張,邱男明知楊女已婚,仍於2023年3月某日下午,在臺北與楊女會合,兩人共乘計程車前往宜蘭礁溪的長榮鳳凰酒店,並於當天下午4點進入該飯店的綠景湯屋,一同泡溫泉至晚上6點才退房,隨後再共乘計程車返回臺北。事發後,媒體曝光此事,楊女的丈夫才知情,認爲兩人共赴湯屋泡湯,已超越一般正常社交範圍,憤而提告。
對此,邱男坦承與楊女同行泡湯,但辯稱楊女與丈夫早在2018年簽訂離婚協議書,雖未正式辦理離婚,但兩人已分居多年,實際婚姻關係早已形同虛設,因此認爲自己並未嚴重侵害配偶權,且丈夫所求賠償金額過高。
法院審理後認定,湯屋屬於隱密空間,兩人獨處長達2小時,顯已超越一般同事或朋友往來範圍。此外,根據媒體報導,兩人在進入湯屋前,於電梯前還有親密肢體碰觸行爲,已超出一般社交分際,不論楊女與丈夫的婚姻是否和睦,兩人未正式離婚,楊女的丈夫仍享有配偶權,邱男的行爲已破壞婚姻關係。
法官進一步指出,邱男當時仍是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院長,雖其私人感情生活與公益無關,但基於職業及社會地位,私生活易受關注並被放大檢視,最終導致媒體報導揭露此事,進一步加深對楊女丈夫婚姻的破壞力,情節重大。因此,法院判決邱男需賠償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