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棋牌社求「保護」 基隆少年隊小隊長收賄400多萬重判20年
基隆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周姓小隊長,任內涉嫌收賄提供KTV、棋牌社「保護」。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周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2件,分判13年、12年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8年;犯罪所得472萬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基隆地檢署去年9月間起訴周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同案被告還有少年隊劉姓偵查佐和李姓、陳姓業者及多名從業人員。
檢方查出,經營小吃店的李男爲增加營收,僱用小姐以擲骰子脫衣裸露胸部陪酒、在顧客身上磨蹭,以及脫衣秀舞等猥褻行爲招攬客人。男客若有「全套或半套」需求,小姐也以 500元至 1500元不等價格配合。
周男自2016年3月30日去年6月13日擔任少年隊刑事小隊長,並透過泄密給陳姓小吃店業者,通報警方臨檢訊息給李男,逃避查緝,共同營運妨害風化場所。
2022年2月間,有男客在李男的店內滋事,有幫派分子受男客委託來處理時,有意圍事收取保護費。李姓和、陳姓業者商請周男出面協調,並允諾同年2月起至2023年12月底止,每月交付10萬元賄賂及1股乾股紅利(每月約2萬元)。2024年1月起至同年6月11日止,改以每月12萬元賄賂,換取周的「保護」。
檢方查出李男行賄方式是在每月月初,將現金裝入牛皮紙袋,親自或透過徐姓店員交給陳姓業者,再由陳轉交給周男。因爲有收取賄賂,周男長期包庇李男,2023年2月、11月間分別泄漏臨檢、強化治安掃蕩勤務消息給陳男,轉告李男預作準備。周男也利用警職人員身分,使積欠酒錢的幫派分子懼怕而還款,減少呆帳。
李男與劉姓偵查佐也相識多年,李知劉有臨檢權限,2022年間起至去年6月間,劉每月至少1次至小吃店消費,不論金額多寡,均以5000元至8000元計價,等同7至8折優惠。期間劉也曾通風報信,把臨檢消息泄漏給李男預先因應,包庇未被取締。
檢方另查出陳姓業者與他人自2022年初起共同經營棋牌休閒館,安排4人同桌玩麻將,每將須支付抽頭金100元,民衆也可自行接算現金或請櫃檯人員將籌碼點數卡兌換成現金,構成賭博行爲。
陳男等人爲免步賭遭警方查緝,2022年5月起至去年6月止,假藉行政餐費名義,按月交付2萬元賄款給周男,2013年2月起至去年6月11日止,每月另付2股乾股紅利結周男。周因收取賄款而予以包庇,並曾泄漏掃蕩勤務消息給陳男等人事先準備。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周男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職務違背收受賄賂罪2罪,分處有徒刑13、12年,各褫奪公權8年。應執行20年。
劉姓偵查佐也被法官認定犯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10萬元沒收。
李男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爲交付賄賂罪2罪,分處有期徒刑6月、5月,各褫奪公1年。陳男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爲交付賄賂罪2罪,分處有期徒刑6月,各褫奪公權1年。另有3名店員參與行賄行爲,也被判刑。李男、陳男等人另分犯圖利容留性交罪、意圖營利聚衆賭博罪,法官也分別判刑。
基隆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周姓小隊長任職期間,涉嫌收賄充當KTV、棋牌社的「門神」。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周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2件,分判13年、12年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