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盈爲「四寶」提告 法官判決超基因公司應返還幹細胞

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民衆黨前立委吳欣盈(中時資料照)

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民衆黨前立委吳欣盈44歲產子,並委託超基因生技公司(現更名爲再生緣細胞生技)提取幹細胞、間質幹細胞保存引發糾紛,吳欣盈事後要求該公司返還臍帶血、羊膜、臍帶及胎盤等「四寶」,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臺北地方法院今(18)日判決超基因公司應返還「四寶」的幹細胞。可上訴。

吳欣盈2023年產下一子後,與超基因公司簽訂合約,內容是替兒子保存俗稱「四寶」的胎盤、羊膜、臍帶和臍帶血,並接受細胞治療,以延緩卵巢退化。她認爲她後來出現不適症狀,要求超基因公司依照契約,返還兒子的胎盤、羊膜、臍帶和臍帶血及從中擷取的種源幹細胞、已增殖的間質幹細胞等,不過超基因公司卻沒保留原物,僅保留從中擷取的幹細胞。

2024年12月5日,吳欣盈委託律師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超基因公司歸還她替兒子儲存在超基因的四寶,打算換一家幹細胞公司來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