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盈討兒「四寶」護親情羈絆 幹細胞業者:用剩銷燬全球皆同

▲臺灣民衆黨前立委吳欣盈告超基因生技公司,索討兒子提取幹細胞後的「四寶」剩餘原物。(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灣民衆黨前立委、現任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吳欣盈,2023年以45歲高齡產子、初爲人母,委託超基因生技公司從她兒子臍帶血等「四寶」,分離提取幹細胞並保存,後雙方鬧翻,吳提告要求超基因返還「四寶」剩餘器官原物、否則每樣索賠100萬元,臺北地院今(27日)開庭辯論終結,訂於下月(9月)18日宣判。

今庭訊中,吳欣盈委任律師主張超基因曾允諾返還提取幹細胞後的「四寶」剩餘器官原物,對方2024年2月發函終止合約,仍持續和吳討論修約,如今卻反悔、說「四寶」已銷燬,且對方提供的申請取回幹細胞提領單,竟記載同意終止合約等字句,吳難以接受。

超基因委任律師堅稱契約明訂保存「幹細胞」而非「四寶」剩餘原物、請別混淆視聽,吳欣盈簽約僅付2萬元訂金,發生糾紛要提告時,才逕自匯款付清欠費數十萬元、也沒通知超基因,儘管如此,超基因仍妥善將吳委託的幹細胞,保存於世界級實驗室,須待吳填單申請,纔可依標準程序安全無虞交付,不可能直接拿來給吳。

▲超基因公司強調,全球幹細胞業者不會保存提取幹細胞後的殘餘器官組織。(示意圖/pexels)

吳欣盈於本案從沒出庭,今辯論終結後,吳發佈聲明強調「母子親情羈絆,不容物化污衊」,仍稱超基因公司依約應保存本件「四寶」剩餘原物、不會因提取幹細胞就消失,「四寶」不是冷冰冰的「物」、「東西」,而是她懷胎十月,與小孩產生的羈絆,是母子親情連結。

吳欣盈在聲明中很氣超基因公司把「四寶」當成廢棄物銷燬,更氣本件一度被形容成「雞精不會變回雞」、物化她和小孩的親情羈絆。她批超基因說要和解卻斥責她遲延付款,說免收尾款卻怪她欠費要解約,說願以1500萬元和解卻要她無償代言3年,不僅逢場作戲沒誠信、還惡意塑造她意圖獅子大開口,更踐踏爲人父母的尊嚴。

吳欣盈本件提告主張,兒子出生後,她簽約委託超基金公司保存兒子「臍帶血、羊膜、臍帶與胎盤」,2023年5月間,她和比利時籍丈夫到超基金指定的診所,注射針劑做幹細胞治療,想拚第2胎,卻出現手臂紅腫痠痛、起紅疹等副作用,持續約3個月。

吳欣盈認爲超基因無法解答疑惑,令她失去信任,要求超基因歸還兒子的「四寶」被拒,去年(2024年)12月提告終止雙方契約、要求超基金返還「四寶」剩餘原物,以及其中「三寶」提取的幹細胞。

超基因公司表示契約明訂,「四寶」分離提取種源幹細胞、間質幹細胞並保存、不包含保存用過的剩餘器官原物,這是全球幹細胞正確保存方式,「吳欣盈女士的訴求,悖於常理」。

法官開庭時詢問「四寶」有無剩下一點點殘存物,超基因委任律師答稱,「四寶」經分離提取幹細胞後,僅遺留少許組織碎片殘塊,均依《廢棄物清理法》銷燬、沒留存。

吳欣盈擔任立委時,曾推動《再生醫療雙法》修法,她委任律師反擊超基因協商近1年半,最後才說已銷燬「四寶」原物,「不得不懷疑,超基因故意不歸還原物」。期間傳出吳欣盈要求超基因提供市值約1500萬元的幹細胞相關產品和解,但在訴訟主張中,吳要求超基因無法歸還「四寶」原物,每樣須賠償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