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糾紛!吳欣盈提告返還「四寶」 超基因認爲無理由 今首度開庭
臺北地院
前民衆黨立委、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新光小公主」吳欣盈,2023年產下一子後,委託超基因生技公司儲存幹細胞,後因雙方就儲存合約起爭執,吳女提告要求超基因公司返還兒子的胎盤、羊膜、臍帶和臍帶血「四寶」及從中擷取的種源幹細胞、已增殖的間質幹細胞等,臺北地方法院12日下午將首度開庭審理,對此,超基因強調,吳女要求返還原物,是不可能的謬誤,甚至吳還要求提供1500萬元等值商品,並不合理。
吳欣盈2023年產下一子後,與超基因公司簽訂合約,內容是替兒子保存俗稱「四寶」的胎盤、羊膜、臍帶和臍帶血,並接受細胞治療,以延緩卵巢退化。她認爲她後來出現不適症狀,要求超基因公司依照契約,返還兒子的胎盤、羊膜、臍帶和臍帶血及從中擷取的種源幹細胞、已增殖的間質幹細胞等,不過超基因公司卻沒保留原物,僅保留從中擷取的幹細胞。
去年12月5日,吳欣盈委託律師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超基因公司歸還她替兒子儲存在超基因的四寶,打算換一家幹細胞公司來儲存。
當時,超基因公司發表聲明,強調關於儲存物品的保存事宜,公司與客戶之間簽訂的合約,系針對以原物(組織)製造分離的間質幹細胞進行儲存的契約,此亦爲全球幹細胞正確的保存方式。雙方所簽訂的並非原物組織保存契約。超基因公司始終嚴格遵循雙方合約內容,在技術操作與ISO管理上秉持高標準,確保符合認證規範,並未有違契約約定或相關法律規範的情形。
本案臺北地院將於今天下午首度開庭,吳女及超基因公司委任律師都將出庭,超基因公司於開庭前再度強調,吳欣盈女士的訴求悖於常理,因爲由臍帶血和羊膜、臍帶、胎盤分離提取幹細胞、間質幹細胞後予以保存,臍帶血和羊膜等物並不是保存的標的;且經分離後,僅遺留少許組織碎片殘塊,吳女士要求返還原物,是不可能的謬誤,甚至吳還要求提供1500萬元等值商品。超基因公司委由律師邱筱涵、李傳侯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