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出差偷吃女同事!行李箱驚見「私密小物」 小三囂張認了
高雄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與女鄰居小萱(化名)合開公司後,兩人竟假藉出差名義,在印尼小島「同房共度兩夜」,返國後更在丈夫行李箱內發現小萱的「女性私密用品」,甚至小萱還囂張自稱「小三」逼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與女鄰居小萱(化名)合開公司後,兩人竟假藉出差名義,在印尼小島「同房共度兩夜」,返國後更在丈夫行李箱內發現小萱的「女性私密用品」,甚至小萱還囂張自稱「小三」逼離婚。小美憤而提告求償百萬,一審雖敗訴,但高雄高分院二審大逆轉,認定小萱行爲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全案確定。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共同經營公司,小萱是鄰居也是事業夥伴,卻在去年9月與阿德赴印尼出差近一個月期間,兩人竟在當地小島同住一房兩晚,返國後更在丈夫行李箱內發現小萱的生理用品、免洗內褲等私人物品。更讓她崩潰的是,小萱事後還嗆聲「我當小三囉,大聲一點沒關係」、「就是要逼妳離婚」,讓她忍無可忍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萱辯稱,同住一房是因出差地住宿選擇有限,且爲節省開支,兩人分牀而睡,絕無不軌。至於私人物品混放,則是因行李超重,才暫時放在阿德行李箱內。她更強調,自稱「小三」只是配合演戲,否認侵害配偶權。
但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爲,異性同住本應避嫌,尤其小美已明確反對,小萱卻仍執意同房,甚至將貼身物品交予男方保管,明顯逾越正常社交分際。此外,小萱不僅金援阿德,還在他與小美婚姻瀕臨破裂時到場嗆聲,種種行爲已嚴重破壞小美婚姻幸福,因此逆轉改判小萱須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