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同袍耳機現金!前國安局士官3度行竊 法院判拘役給緩刑機會
前國安局一名士官竊取同寢室室友的耳機、現金以及手錶遭法院判處拘役50日並給予緩刑機會。(資料照)
國家安全局周姓前士官在營區宿舍內,2021年先後3次竊取同袍耳機、現金和手錶。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周男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的在營區竊盜罪,共3項罪名。法官考量,周已與被害同寢室同僚達成和解,判決應執行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法院調查,周姓士官在服役期間,利用在營區宿舍的機會,徒手竊取丁姓等3名同袍的財物。其中,他對同袍的竊盜行爲,分別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其中竊取現金則是密切接近的時間,屬於連續犯。雖然周男犯案後已經退伍,但犯罪時具有現役軍人身分,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處罰。
法官審酌,周男正值青壯卻不思正途,法治觀念淡薄。但考量他素行良好,無前科紀錄,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他已將竊得財物全數返還,並與3名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完畢。法官衡量他目前在健身房工作,月入不高且需扶養父親,認爲他經此教訓應知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判處拘役並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