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綠能弊案移審 臺南地院裁定陳啓昱3人羈押禁見

臺南地院今凌晨2時評議後,裁定陳啓昱、蘇坤煌及蘇俊仁3人羈押禁見。記者邵心傑/攝影

臺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與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人達成土地開發服務費分潤協議,將原本屬臺綠的利潤「截流」,讓臺鹽、臺綠損失近4億元損失,檢方依涉證交法及公司法起訴陳等人下午移審,臺南地院晚間開庭審理,今凌晨2時評議後,陳啓昱、蘇坤煌及蘇俊仁3人續押。

另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公司戴妤倩各300萬元交保,並命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臺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人、前副總經理郭政瑋,與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5人均在押,今檢方偵結起訴後,下午移審臺南地院,檢方也派出4位檢察官蒞庭,陳啓昱等人律師團到庭。臺南地院晚間7時開庭,直至12時結束後評議,直至今晨2時40分裁定出爐。

【中央社臺南28日電】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昨天起訴臺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等5人後移審,臺南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裁定陳啓昱等3人羈押禁見,另2人各以300萬元交保。

臺南地院今天凌晨2時許裁定,陳啓昱、臺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等3人羈押禁見;臺鹽綠能郭姓前副總經理、晁暘開發公司及偉珵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各以新臺幣300萬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以科技設備監控。

南檢去年10月偵辦臺鹽綠能光電弊案,搜索臺鹽綠能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聲押陳啓昱、蘇坤煌、郭姓、蘇姓、戴姓等5名被告,臺鹽綠能及相關廠商等6人交保,其他人請回。

事後臺南地院召開羈押庭時,陳啓昱未到庭,南檢發佈通緝,陳啓昱藏匿24天后才自行到案,陳啓昱等5人陸續遭羈押禁見;南檢昨天偵結起訴,因陳啓昱否認犯行,具體求刑12年,蘇坤煌求刑10年,另3人建請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