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將成立主權基金 財部:籌措主權基金財源 但不代表是主管機關

財政部長莊翠雲。聯合報系資料照

賴清德總統宣佈臺灣將成立主權基金,財政部長莊翠雲昨(21)日表示,財政部對於主權基金財源籌措責無旁貸,但不代表財政部是主管機關,行政院會邀集部會審慎討論,並詳盡規劃。

賴總統在520就職週年談話中,宣佈臺灣將成立主權基金,打造國家級投資平臺。莊翠雲、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等財經部會官員昨日赴立法院專題報告房市議題並備詢,許多立委關注議題圍繞在主權基金財源、投資方向等。

財經部會談主權基金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表示,過去有立委推動主權基金,但政府當時有部分考量而沒有成立,如今宣佈往前邁進,是否代表近年國內外環境有變化?

莊翠雲表示,政府針對臺灣是否設立主權基金,這一、兩年來都有討論,也在看國際間如何執行,過去國內沒有成立,但如今國際環境確實有些變化,包括美國關稅因素、新的貿易政策,以及美國總統川普也提到要成立主權基金。

多位立委針對主權基金由誰扮演主管機關提出質詢,並點名財政部應出面擔下重責大任。不過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疑,財政部已有國安基金,有沒有能力再管理主權基金?

莊翠雲迴應,若假設主權基金確實要成立,包括資金來源、基金用途與管理機構,都會訂在專法裡面,行政院會再討論專責機構,未來會妥善規劃。

莊翠雲表示,對於籌措主權基金財源,財政部責無旁貸,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追問,這是否代表財政部要出面當主管機關?莊翠雲迴應,「性質上應該是不太一樣。」

至於錢從哪裡來?賴士葆引述學者建議,讓超徵稅收成爲主權基金財源;國民黨立委羅明才質詢時也關注,若主權基金要超過兆元規模,財源要來自歲計賸餘或政府舉債?民衆黨立委黃珊珊認爲,超徵稅收應用於主權基金,而不是在特別預算或其他地方全部花光。

莊翠雲表示,歲計賸餘目前水位沒有那麼高;若要發債籌資,現行《公共債務法》並無法源可發債挹注主權基金,若要這樣做,必須訂定專法授權;若稅收優於預算數,應優先減少舉債、增加還債。她表示,行政院會妥善討論財源問題。

據統計,截至2024年底,全球約有90個國家成立逾180檔主權基金。全球最大主權基金爲挪威政府退休全球基金,規模達1.7兆美元;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規模1.3兆美元居次;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規模逾8,000億美元,排名全球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