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女足抽血案 系教評會決議解聘周臺英
臺師大女足隊抽血案延燒多日,臺師大原定今天中午於公館校區召開運動技藝學系教評會,但卻突然移師林口,而在歷經逾四個小時討論後,僅由系主任鄭景峰以視訊方式向在場媒體表示不方便說明,引起現場媒體一片譁然。記者杜建重/攝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案延燒多日,臺師大今天中午召開系級教評會,歷經逾四個小時討論,競技繫系主任鄭景峰起初表示不方便說明,但本報掌握,知情人士透露,今天系教評會已決議解聘周臺英。
先前臺師大教評會僅對周臺英做出五項行政懲處,遭外界痛批,教評會決議也遭教育部駁回重審。今天競技系再度重啓系教評會,系主任鄭景峰透過視訊表示,系教評會僅是初步決議,並非最終結果,最後還是會送院、校級教評會討論,不透露系教評會結果。但其會後透過文字補充,表示已做出與當初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期待。
知情人士則透露,今天系教評會討論許久,已經決議解聘周臺英,但僅是不方便由系方做說明,因此把球往上拋,看是否交由院、校對外公告。
有鑑於系方起初不願說明,教育部學務特教司長吳林輝則表示,教師法中對教評會設置高中以下學校子法定得很詳細,但大學端則無,僅規定大學需自行訂定三級三審設置辦法,且須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因此各校教評會運作規範必須迴歸學校訂定的辦法。
但吳林輝也談到,翻閱師大規章,「沒有訂這麼細。」僅規範教評會議事組成,對於保密或對外發言權責等則無明文規定。而因爲教評會設有三級三審制度,確實要繫上通過後再送院、校級教評會審議,因此係級和院級確實不會是最終結果,因此係可能擔心過程決議還沒送至院就被外界檢視,可能再遭受一次輿論批評,因此決定乾脆不對外說明。
臺師大學代會副主席黃莨騰表示,如果競技系決定要保密,大可中午時就跟外界說明,「爲什麼要讓大家等四小時才說不能講?」不負責任,且學校規章中也未旭明不得公開決議,系主任應該提出相關法規說服外界,否則就應該讓外界知道系教評會的決議實情。
又今天系教評會本來欲在公館校區召開,但中午時卻突然移師到林口校區。黃莨騰也談到,確實也有預感到系教評會不會說明,但沒預期到居然跑到林口校區,「實在有點不尋常。」上午時教育部訪視臺師大,系主任即早退去系教評會,「但沒想到是在林口,很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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