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解聘周臺英」過第2關 臺師大院教評會做出決議
▲師大今天召開院教評會,會中通過解聘周臺英。(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臺師大爆發女足隊「抽血換學分」醜聞。繼昨天召開系教評會,今(23日)再召開院教評會,會中結果仍延續昨天結論,認定周臺英違法《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定的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身)相關要件,決議予以解聘,並將在本週五召開校級教評會,做出最後決議。
臺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案,根據臺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所做報告,建議對周臺英予以解聘2年,但系教評會卻未遵從,反而通過「一年不得兼任行政、不得加薪」決議。教育部震怒,認爲該案情節重大,已構成教師法中終身解聘或解聘4年內不予聘任,並於上週六責成臺師大校級教評會在2周內重新審議後報部。
臺師大昨天先召開系教評會,7名與會委員綜合審酌本案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之影響、行爲持續之期間與頻率等情節,最終投票做成停聘周臺英處分。
今天下午臺師大再度召開院教評會,根據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已依據調查報告,認定涉案老師行爲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之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身)相關要件。預計本週五舉行校教評會審議本案,並將在會後對外說明本案審議最終結果。
臺師大表示,院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在會議中,詳閱並討論系教師評審委員會所送交完整資料,綜合考量本案涉及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健康與受教權的衝擊,以及行爲持續的時間與頻率等因素,做出符合社會期待決議,後續將移請校教評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