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臺師大「只是應付社會情緒」 人本:應終身解聘周臺英

▲臺師大系教評會決議解聘周臺英,但人本認爲,應該要終身解聘。(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臺師大系教評會今(22日)針對女足隊「抽血換學分」事件開會,據校內人士透露,繫上決議解聘。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若決議解聘周臺英2年應只是針對霸凌部分,等於只是應付,不僅不夠完整,也未理解事情嚴重性,因爲周臺英還涉及違法抽血及違反學倫案,犯後態度也不佳,若非處終身解聘,師大應對外說明理由。

臺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案,根據臺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所做報告,建議對周臺英予以解聘2年處分,但系教評會卻未遵從,反而通過「一年不得兼任行政、不得加薪」決議。教育部震怒,認爲該案情節重大,已構成教師法中終身解聘或解聘4年內不予聘任,並於上週六責成臺師大校級教評會在2周內重新審議後報部。

臺師大運動競技系今天召開系教評會,雖有結果卻以保密爲由不對外公佈。稍早競技系補充說明,指系教評會綜合審酌本案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之影響、行爲持續之期間與頻率等情節,做出與原來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期待。而根據知情人士透露,系教評會決議是解聘周臺英。

對於系教評會解聘決議,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爲,若上述決議僅是解聘2年,這樣顯然不夠,因爲臺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當初所做決議,就是解聘2年,但周臺英後來還爆發違法抽血案等違反學倫事件,以及霸凌事情被揭發後,周臺英還威脅恐嚇學生,不配合抽血就要退隊,這不僅是權勢霸凌,而且犯後態度不佳,故臺師大教評會應該對周臺英處以終身解聘纔對。

馮喬蘭進一步表示,若只有解聘2年,顯然是系教評會只是應付目前社會情緒,繫上沒有真正檢討與理解此事的嚴重性,如同上述理由,終身解聘周臺英才是適當處分,若不是終身解聘,臺師大就應該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