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決議解聘周臺英 教育部:不得申請退休金
▲教育部表示,教師解聘後已不是現職教職員,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臺灣師範大學今(25日)召開校教評會,決議解聘周臺英教練,4年內不得任教。教育部表示,在收到臺師大函報周師解聘案後,將依照規定儘速審議辦理。若教師經過覈定解聘,因爲已不是現職教職員,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
臺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案,原先臺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建議對周臺英解聘2年,但系教評會卻未遵從,反而通過「一年不得兼任行政、不得加薪」決議。教育部震怒,認爲該案情節重大,已構成教師法中終身解聘或解聘4年內不予聘任,並於上週六責成臺師大校級教評會在2周內重新審議後報部。
臺師大本週先歷經系、院教評會,今天上午舉行院教評會,最後決議解聘周臺英教練,4年內不得任教。
對於臺師大決議,教育部表示,目前臺師大教評會結果尚未函報到教育部,等待教育部收到函報周師解聘案後,將依「教師法」及「教育部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資遣專案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等規定,儘速審議辦理。而教師若經過覈定解聘,因爲已非現職教職員,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