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系教評會決議解聘周臺英 系主任:盼符合社會期待

▲運動競技繫系主任鄭景峰說明周臺英事件處理後續。(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臺師大系教評會今(22日)針對女足隊「抽血換學分」事件開會,雖有結果卻以保密爲由不對外公佈。稍早競技系補充說明,指系教評會綜合審酌本案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之影響、行爲持續之期間與頻率等情節,做出與原來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期待。據知情人士透露,系教評會決議是解聘周臺英。

臺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案,根據臺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所做報告,建議對周臺英予以解聘2年,但系教評會卻未遵從,反而通過「一年不得兼任行政、不得加薪」決議。教育部震怒,認爲該案情節重大,已構成教師法中終身解聘或解聘4年內不予聘任,並於上週六責成臺師大校級教評會在2周內重新審議後報部。

臺師大今天下午在林口校區召開系教評會,會後由系主任鄭景峰透過視訊方式說明系教評會結果。鄭景峰表示,這次系教評會全國關心,因爲議題敏感,花很長時間討論,也讓與會7位委員充分表達意見再投票,前後超過4小時,雖然有初步決議,但因爲學校有三級三審機制,這不是最終結果,後續要送院與校的教評會,所以結果不便公佈。

不過,稍早鄭景峰透過臺師大公關補充3點系教評會聲明,指今天教評會做出與原來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期待。

根據師大校內知情人士透露,這次決議內容是解聘周臺英,但繫上因爲擔心承受壓力而不願說出結果。

競技系新增說明內容如下:

一、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於4月10日建議予以解聘及二年內不得聘任爲教師。二、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審酌調查報告,認本案甲師已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且終身或4年不得擔任教師要件。三、系教評會綜合審酌本案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之影響、行爲持續之期間與頻率等情節,做出與原來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