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控陸妻與富商同居誘拐幼女 求償80萬「這原因」敗訴

臺中一名臺商阿德(化名)不滿陸籍妻子小美(化名)與富商阿勇(化名)交往,指控兩人聯手誘拐5歲幼女離家,還多次阻撓探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臺商阿德(化名)不滿陸籍妻子小美(化名)與富商阿勇(化名)交往,指控兩人聯手誘拐5歲幼女離家,還多次阻撓探視,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不過臺中地院審理後認爲證據不足,判決阿德敗訴。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2014年結婚,育有一女。未料小美在2020年取得臺灣身分證前夕,竟與富商阿勇秘密交往,不僅以阿勇子女名義購置豪車供小美使用,更在臺中霧峰購置房產,爲小美準備專屬房間。

阿德指控,小美與阿勇利用金錢誘惑,於2020年7月間帶走女兒,並在外同居長達3年多,期間還多次阻撓他探視女兒,甚至教唆女兒稱呼阿勇「爸爸」,嚴重侵害他的親權。

臺中地院審理後指出,阿德雖主張小美與阿勇以假租房、假收入等手段騙取社工報告,影響親權裁判,但未能提出具體證據。此外,關於探視權受阻部分,法院認爲多數爭議是因雙方對保護令後的交接方式未達成共識,並非惡意阻撓。

法官更發現,小美曾於2023年暑假期間委託阿德照顧女兒近2個月,顯示她並無長期阻撓探視的意圖,因此認定阿德的主張「未達情節重大」,判決駁回全部請求。

據瞭解,阿德與小美離婚後,雙方已纏訟多起案件,包括離婚、親權酌定、保護令等,相關訴訟多達25件。此次阿德雖再提告求償,但法院仍認爲證據不足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