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佃西重劃案遭重判13年 前議長郭信良二審喊冤「先射箭再畫靶」
臺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以佃西重劃案廠商廖堅志提議買賣抵費地爲由,索賄1300萬元被起訴,一審以郭、高共同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分別判刑13年、9年,檢辯均不服上訴,臺南高分院今下午開準備庭,郭信良當庭喊冤,更形容本案是政治事件。
郭、高及廖3人下午均在律師陪同下出庭,郭、高均否認犯行,主張無罪;廖則認罪,主張自首。
郭信良說,他並未收取任何金錢,檢調是「先射箭再畫靶」,一審對於證人對其有利證詞,且對其基地臺證據均不採信,判決書內也未作說明。
他也說,拿判決書等相關卷證找律師,許多律師看了後都搖頭不敢接,他形容本案是政治事件,拜託許久,直至日前律師才接受其委託,希望二審法官能更清楚、更明白審理,並做出適當判決。
高進見也不服上訴,指與廖堅志土地買賣,後來廖未履約,雙方只差沒用印。他質疑廖做生意,言而無信,他欲提告,廖才找蔡連博出面和解,並以1300萬元彌補其損失;蔡提出1300萬元當天,郭信良人並不在場。
檢方表示,依起訴書所載,郭、高涉貪污等量刑太輕,且原審對起訴書內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部分未加敘明,且廖獲判無罪,對廖量刑部分也提上訴。
郭信良的律師表示,檢方起訴郭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及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兩者相互矛盾,檢方未能確定交付財物目的爲何?究竟是被脅迫或爲特定目的交付財物,迄今仍無法確定。律師也說,唯一證據是廖個人證詞,但廖存有6處迥異說詞,廖自己交付1300萬元,但在重劃區內沒有抵廢地,截角地也非廖的,目的及動機爲何?仍待檢方舉證外,「郭也沒拿到這筆錢」。
律師指出,若依檢方假設在蔡連博舊厝達成1300萬協議,郭並不在場,且依調閱其手機基地臺均在服務處,兩者距離往返8公里,單趟約需15至20分鐘,光是車程就需40分鐘,依其時序不可能4分鐘內達成相關協議,原審採信廖不實指控,與客觀通聯紀錄有所矛盾。
臺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等人涉佃西重劃案,一審被判13年,二審今下午開準備庭,郭信良當庭喊冤,更形容本案是政治事件。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