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幣穩定幣 楊金龍提二主張
央行總裁楊金龍強調,發行穩定幣時,資產面一定要是高品質且有流動性的資產。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臺幣穩定幣 楊金龍兩方向
央行總裁楊金龍14日表達「臺灣當然有發行穩定幣空間」的基本態度,並主張是須由金融機構發行,且一定會比照美國的作法,綁定國庫券等商品。楊金龍強調,發行穩定幣時,資產面一定是要高品質且有流動性的資產,包括國庫券及存款都涵蓋在內。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日前指出,若現實資產(RWA)代幣化愈來愈普遍,或成爲國內支付工具之一,「新臺幣穩定幣」就有存在空間。此一說法,被解讀爲金管會挺新臺幣穩定幣的發行,央行是否支持也再度受到外界關注。對此,楊金龍在立法院做了上述迴應。
爲加強虛擬資產服務及市場管理,保障虛擬資產交易人權益,金管會研訂《虛擬資產服務法》專法草案,並於6月27日陳報行政院。值得注意的是,該草案包括「穩定幣發行及管理」章,未來公佈施行後,發行人經主管機關許可,得在境內發行穩定幣,並應符合相關監理要求。
楊金龍赴立院備詢時,立委針對美國穩定幣的發行提出詢問說,美國穩定幣是綁定美元或相關國庫券,臺灣若發行「新臺幣穩定幣」,發行單位將屬政府機關還是民間機構?是否會比照美國的方式綁定相關金融商品?
楊金龍對此表示,臺灣未來若推出新臺幣穩定幣,一般來說會由金融機構來發行,也一定會比照美國綁定臺幣國庫券;他指出,國際上對於穩定幣的監管,如美國、日本、歐洲,和臺灣的模式大致上一樣,發行穩定幣時,它的資產面一定是要高品質且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如國庫券、存款等。
央行對於穩定幣主張監管,否則不利消費者保護,還可能影響支付與金融體系的健全運作,加上擬市場詐騙等非法活動頻傳,穩定幣可能淪爲洗錢、詐騙工具。因此主張將穩定幣規範放在虛擬資產專法中,與金管會共同訂定相關子法。
央行並認爲,新臺幣穩定幣與新臺幣(法幣)價值連結,大衆需透過金融機構存款,將新臺幣(法幣)兌換成新臺幣穩定幣,以新臺幣穩定幣進入虛擬市場作爲交易媒介;透過此種1:1的兌換及贖回機制,串聯金融體系與虛擬市場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