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幫詐團面交取款60萬「1天賺2千」 代價要關10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加入詐團從事面交取款工作,一天的報酬爲2000元,去年10月間他依照詐團指示,向受害者收取60萬元款項;後來受害者發現被騙,立刻報警處理。臺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10個月。
▲阿輝協助詐團向受害者當面收款,一天可賺2000元,下場卻要關10個月。(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該詐團的成員自去年7月起,以操作投資APP即可獲利等話術,誘使受害者落入陷阱,答應面交60萬元投資款項;隨後,詐團成員僞造某公司的收據和工作證,再指示阿輝自行列印,然後在約定時間前往指定地點與受害者碰面。
阿輝到場之後,先向受害者展示工作證,佯裝成公司收款人員,成功取得60萬元款項後,再把假的收據交給對方。事後,受害者發現被騙,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很快便循線找上阿輝。
對於上述犯行,阿輝均坦承不諱,並供稱幫該詐團做事一天可以拿到2000元報酬。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阿輝不思透過正當管道賺錢,反而加入詐團協助面交取款,再把贓款交給上手,製造金流斷點,增加檢警查緝詐團的困難,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也與受害者達成調解並當庭賠償4000元(餘款部分採分期付款),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